广西房地产信息网
  南宁 | 桂林 | 玉林 | 北海 | 钦州 | 梧州 [网站地图] [设为首页] [加入收藏]  
住朋网
 
 
地产新闻链接
  北京地产中介:“说月薪一
  开发商不改“老赖”本色
  经济学家炮轰楼市股市 直
  全国房企20强出炉 业绩均
  北京住宅供地量明年翻番
  国务院法制办:新拆迁条例
  不要低估政府处理房地产问
  二手房买家持币观望情绪再
律师在线
e>
房产评估
  房产评估中的水分
  房产评估费到底该谁出?
  房产评估:如何自我评估房
  房地产估价行业从业人员超
  住宅评估实战案例:20年房
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
贷款额度 税费计算
提前还贷 能力评估
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深入 逐步进入市场机制体系

出处:市场报  作者:  责任编辑:宁晓霞
发表于:2008-6-24 16:04:00 
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确立了土地归国家所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,同时宪法明确规定:"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、买卖、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。"由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分开,一些地方土地无偿占用现象日益增多,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使用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原有土地管理制度暴露的这些缺憾,促使国家对土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,满足不断增涨的土地需求。


  从上世纪80年代起,我国开始了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。一方面国家通过了土地管理法,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,对土地行政管理制度进行改革。另一方面对土地使用制度也进行了改革。将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,在使用权上:变过去无偿、无限期使用为有偿、有限期使用,使其真正按照其商品的属性进入市场。




  1987年4月,国务院提出了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的思路,同年9月,深圳率先试行土地使用有偿出让,出让了一块5000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,限期50年,揭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。12月,深圳市第一次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。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进行的土地拍卖,这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带有根本性的改革,这次打破了土地长期无偿、无限期、无流动、单一行政手段的划拨制度,创立了以市场手段配置土地的新制度。




  1988年,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镇普遍实行收取土地使用费(税)。与此同时开始试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,定期出让土地使用权。随后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,删除了土地不得出租的规定,规定"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"。也就是从那一年开始,全国各城市开始建立房地产交易所,各专业银行成立房地产信贷部。




  1990年5月,国务院宣布,允许外商进入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,发布了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、《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》,标志着中国土地市场管理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,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由此在全国推开。




  《市场报》长期关注土地制度的改革。曾在2002年9月13日,在头版以《公开招标:打破土地交易暗箱》为题,对北京通过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,进行过报道。




  现如今,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踏上了向市场经济更高阶段迈进的步伐,土地的使用将更加深入,更加广泛地进入市场机制,土地权利制度又到了一个关键发展阶段。

广西房地产信息网 版权所有   南宁赛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桂B2-20010013 桂ICP备05010734号
南宁站业务联系电话:0771-2246199   传真:0771-2246099
网站使用疑问/技术服务:0771-2246099  客服QQ:543325969